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闻喜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闻喜县人民政府
闻喜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
扶贫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精神,优化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整合目标。通过统筹整合,在全县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目标。
(三)基本原则
1、渠道不乱,权限不变。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仍然按照渠道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仍由主管部门审批,项目组织实施验收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2、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以规划引领投入,资金使用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3、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由县政府主导,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项目乡镇全力推进,实现全县涉农资金的统筹使用,形成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合力。
4、规划引领,突出重点。涉农资金整合坚持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项目为平台,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统筹资金,引导各类要素向规划区内集聚。优先支持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项目。
二、实施范围
全县l3个乡(镇)。
三、整合范围
(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范围。包括中央安排的涉农资金和省、市安排的可用财政性资金,主要涵盖三个方面:一是用于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土保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方面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二是用于美丽乡村及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及医疗卫生建设、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农村社会发展资金;三是用于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等方面的扶贫开发资金(详见统筹整合资金目录表)。
(二)相关涉农资金整合范围。鼓励将中央、省、市财政安排、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等相关项目资金开展统筹整合。
四、整合措施
(一)明确整合权限。县涉农部门要服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的总体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二)清理归并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对现有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与其他扶贫政策交叉重叠、资金使用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的扶贫项目进行清理归并,对项目已实施完成形成资金结余和已无法实施的项目资金,按规定统筹使用。
(三)重点倾斜支持。“十三五”期间,涉农部门除据实结算的普惠性直补资金、应急救灾等具有特殊用途的资金外,
当年本级预算和上级切块下达的专项资金都要向63个贫困村倾斜。各涉农相关部门安排的项目资金,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
五、统筹整合财政资金计划任务
对以前年度财政专项滞留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安排使用,计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为1466.56万元。该整合资金主要产业发展示范带动项目74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49万元;2015年及以前年度项目372.56万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是中央和省市提出的集中财力脱贫攻坚的重要要求。县涉农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各自责任,协调资金和项目安排,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资金整合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明确负面清单。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切实做到“六不准”:不准用于与易地扶贫搬迁无关的基本建设;不准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准用于部门(单位)和基层干部职工的工资和津贴;不准用于补充部门(单位)公用经费不足及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不准超标准使用统筹财政资金搞“盆景式”扶贫;不准将统筹资金用来平衡各种关系、造成资金再次分散。
(三)精准有效使用资金。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统筹整合资金的有关文件精神,建设好扶贫开发资金项目整合管理平台,做好扶贫项目储备,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
(四)加强绩效评价。要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对统筹整合工作开展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在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倾斜。
(五)实施公开公示制度。一是有关部门要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项目实施情况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项目村要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加强监管。监察局、审计局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切实加强整合资金日常监管,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截留、挪用资金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责。
附件:统筹整合资金目录
附件1:
统筹整合资金目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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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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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贫专项资金(共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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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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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发展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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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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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以工代赈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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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林水资金(共5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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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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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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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果业提质增效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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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粮食高产创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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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服务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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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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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设施农业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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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以奖促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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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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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畜牧产业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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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药材崛起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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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两山造林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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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山造林工程(吕梁山脆弱区及黄土高原治理项目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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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山造林工程(区域特色造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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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山造林工程(环京津生态屏障建设区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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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两林富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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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林富民工程(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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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两网绿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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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网绿化工程(通道及两侧荒山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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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网绿化工程(重要水源地造林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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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两区增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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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区增绿工程(重点乡村园林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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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区增绿工程(森林公园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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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整合资金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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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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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双保管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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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保管护工程森林资源管理(未成林造林地管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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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保管护工程森林资源管理(古树名木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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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保管护工程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监理管理费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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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保管护工程森林培育(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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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保管护工程森林培育(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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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保管护工程林业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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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保管护工程林业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及湿地保护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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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水务体系建设(下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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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全省水政监察基础设施与能力建设(下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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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重要支流治理项目配套(下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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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重点水源地及地下水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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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节水型社会建设(下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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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重点河道与水库岁修工程(下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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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河流生态运行与维护及重点河道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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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配套(下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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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全省乡镇水管站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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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高扬程泵站水价补贴(下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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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下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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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下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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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下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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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配套(下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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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防治及能力建设(下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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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重大水利技术项目研究与推广(下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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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全省水库与地下水观测井监测体系建设维护(下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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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现代渔业建设(下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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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小水电工程建设补助(下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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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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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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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整合资金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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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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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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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膜下滴灌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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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现代农机推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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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建设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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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农机深松整地及柠条机械平茬作业补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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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新型职业农民(农机操作手)培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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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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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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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飞播种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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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农业资源和生态保护(直接补贴到农牧民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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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畜禽标准化养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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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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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渔业标准化养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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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中央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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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江河湖泊水系综合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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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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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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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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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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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对贫困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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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节能环保资金(共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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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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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大气污染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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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水污染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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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黄标车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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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环保能力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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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土壤重金属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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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其他环保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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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育资金(共7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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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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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整合资金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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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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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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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农村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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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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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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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资性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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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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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特殊教育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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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资金(共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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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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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城乡医疗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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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临时救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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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就业资金(列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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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山西省中医振兴计划经费(补助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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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支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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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住房保障资金(共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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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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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农村危房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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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对贫困县农村住房抗震改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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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土资金(共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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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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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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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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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交通运输资金(共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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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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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交通扶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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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金融扶贫资金(共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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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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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农产品支撑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